钱江晚报·小时新闻记者 史春波 通讯员 杨敏儿
“砰!现在宣判——”随着一记重重的法槌声,
在诸暨大唐袜业城,一场巡回审判正式落下帷幕,三名被告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等被当庭判处刑罚。
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,2018年,被告人杨某某购得无商标的光板袜后,未经商标权人许可,给唐某某加工费让其将袜子加工成“七匹狼”成品袜,再通过网络销售。2019年,被告人何某也开始让唐某某加工“七匹狼”假袜并销售。查获时,杨某某和唐某某共同制造假袜5万余双,非法经营额超15万元,何某和唐某某共同制造1.3万余双,非法经营额超3万元。2020年,被告人何某又销售假冒的“耐克”袜2.1万余双,销售额超8万元。
经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,三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,并处罚金,没收全部违法所得、收缴全部赃物。
“今天的庭审很特别,不仅是惩治犯罪的审判会,更是教育袜业城经营者的警示课,让他们更形象地知道什么行为会构成知识产权犯罪,进而增进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自觉。”参加现场庭审的一名人生这样说。
法官表示,大唐袜业城是全国最大的袜业专业市场。在3·15来临之际,法院在这里巡回审判,以直观的方式让老百姓知道司法如何“打假”,从而在源头净化消费环境,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,效果立竿见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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